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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汉初黄老思想

时间:2023-01-17 13:1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黄老思想适应了汉初社会的需要而成为汉初七十年的统治思想,在汉初经历了由确定到盛行再转向衰亡的发展过程。黄老思想的运用使汉朝政府实现了休养生息、天下晏然的目的。虽然黄老思想在汉朝实施的时间很短,但其在法儒之间起到承前启后、不可或缺的作用。

关键词:黄老思想;汉初政治;黄老政治

1 黄老思想在汉初地位的变化

黄老思想在汉初经历了从确定到盛行再转向衰落的发展过程。黄老思想参与汉初政治从汉高祖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只有黄老的清静无为才符合刘邦与萧何所创立的制度。但黄老思想并非是汉朝一建立就被确定为统治思想的,而是随着后来“萧规曹随”,没有改变最初的治理方式,才确立了黄老思想的统治地位。

汉初黄老之治最先起自地方,开始于黄老之学的发祥地——齐,而率先推行这种政治的人物则是齐相曹参,“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曹参在齐国推行黄老之学而出现的“齐国安集”的局面,使刘邦看到了黄老思想对汉初这样的局面可以起到的作用,刘邦将崇尚黄老思想的曹参、陈平确定为汉朝相国的第一、第二继承人,这在事实上明白无误地确立了以黄老思想为汉王朝统治思想的地位。公元前193年,萧何去世,曹参继汉相位,黄老思想开始盛行。

惠帝、高后统治时期,仍然奉行黄老无为,“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户”。文帝、窦太后和景帝也都推崇黄老文化,“孝文好道家之学”“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直到武帝前期,受窦太后影响,黄老无为仍是国家统治思想,可以说汉初历代的统治者都自觉地、有意识地遵循了“无为而治”的原则,“无为而治”是被作为国家指导思想有意识的向下施行的。

从惠帝至景帝,统治者一直遵循黄老之学,至文帝时黄老之学已经发展到了顶峰。文景之后,黄老思想的消极影响也逐渐显现,这种“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的政策,使君主与臣下、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变得日益尖锐。文帝时期济北王刘兴居和淮南王刘长的叛乱,景帝时期的吴楚七国之乱,武帝时期的淮南王刘安和衡山王刘赐图谋与中央分庭抗礼,都不同程度地冲击着黄老统治思想,而且这种政策使官吏的执行力非常有限,正如文帝所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种种问题都冲击着黄老思想的统治地位,显示出黄老之学已渐渐丧失其优势,不再适应社会的需要,走向衰落。

鉴于黄老之学已不再适应当时的政治局势,所以汉武帝想要变“无为政治”为“有为政治”,“招贤良,赵绾、王臧等以文学为公卿,欲议古立明堂城南,以朝诸侯”,然并没有成功,“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術,使人微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者皆废”。虽然武帝的这次行动由于窦太后的反对没有成功,但这已经表明黄老之学将要丧失统治地位。窦太后去世后,儒学走到前台,黄老之学衰败。

2 汉初黄老思想的内涵与实施效果

2.1 “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

黄老思想在政治上的最大表现就是“无为而治”,通过“无为”,达到“无不为”的效果。这种清静无为是以既定的统治秩序为前提,是一种退却条件下的进取。“无为”政治是“君无为而臣有为”,讲究的是各司其职、各行其是。陈平回文帝话说“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封;问钱谷,责治莱内史”正是这种表现。汉高祖曾说:“子房、萧何、韩信,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也与“君无为而臣有为”的治术暗合,萧相国“依日月之末光,何谨守管籥,因民之疾秦法,顺流与之更始”的施政也正契合黄老政治思想。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防止过分地掠民、扰民,让民众能够安心生产。汉初几代的君主都奉行“淳朴节俭”的生活态度。高祖时,萧何兴造未央宫,刘邦就狠加批评说:“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惠帝时长安城的修筑也是分批分期进行。文帝更是节俭,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这种无为政治适应了汉初的社会需要,实现了汉初对社会秩序的重建,也使汉朝的统治得以稳定下来,使天下晏然。

2.2 “休养生息”的经济思想

汉初黄老之学在经济上的作用最突出,“休养生息”“轻徭薄赋”的经济方略使汉朝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摆脱了秦朝苛法和秦末混战留下的民生凋敝的烂摊子,恢复了经济生产。汉初政府首先发展农业生产,改善民生,通过解放奴婢增加汉政府的“编户齐民”。高祖五年诏曰:“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对于逃亡的农民,政府同样分给土地和房屋,使之安心回到故里发展生产。政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高祖将田租订为十五税一,文帝下令免除田租十三年,景帝将田租从高祖时的十五税一再减半,变成三十税一。这种约法省禁、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使汉朝政府迅速摆脱了长期战争带来的影响。此外,西汉中央政府也切实做到了对地方经济不予过分干涉,任其发展,调动各诸侯国发展地方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各地能够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经济,形成地方特色。以“无为”为主导思想的黄老思想,对汉初经济的恢复意义重大,出现了“天下殷富,粟至十余钱,鸣鸡吠狗,烟火万里”的可喜景象。

2.3 “宽省刑法”的法制方略

黄老之学在法制方面表现为“宽省刑法”。虽然汉初承袭秦律,但在黄老“宽省刑法”的思想影响下,实际的刑罚要比秦朝时宽缓得多。刘邦入关时便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政权建立后,统治者进一步去烦除苛。惠帝“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律”。高后除三族罪,妖言令,这一时期“刑罚用稀”。文帝继位后,进一步宽刑简政,“除收帑诸相坐律令”“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平狱缓刑,天下莫不说喜”。文景时期进一步推行了刑制改革,以城旦舂代替黔刑,以答三百代替剿刑,以答五百代替斩左趾,以弃市代替斩右趾,且废除了宫刑,“平狱缓刑,天下莫不说喜”。广大劳动人民在较大程度上摆脱了严刑酷法之苦,顺乎民情,合乎民意。这种扫除烦苛、与民休息的策略达到了“移风易俗,黎民醉厚”的盛事。

3 黄老思想与儒法的关系

汉初的黄老是杂糅的思想,是以道家思想为核心,融合了儒法两家积极入世的思想,使其适应新建立的政权的需要。汉初黄老思想对秦朝的法家思想有所继承与吸收,并对新儒学的形成有重要促进作用。汉初黄老思想对秦代法家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和选择吸收,以道释法,反对纯任法治和严刑峻法,主张简法轻刑,但其中也含有丰富的刑德并用、刑名法术的思想,强调刑名是治国的重要手段,“黄帝有刑德,刑以罚之,德以守之”“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这种经过改造而吸收、纳入黄老体系内部的法家思想内涵,更适合汉初的统治,更利于被汉初社会所接受,更利于汉初社会有选择地承袭法家思想指导下所开创的秦制。

黄老“无为而治”统治也使朝廷放松了对百家之学的钳制,汉初私学承先秦百家争鸣之遗风,传授的学术也不限一家一派,呈现思想文化的多样性。汉初“挟书律”废除后,民间学术文化活动发展迅速,加之私学的禁令被解除,诸子百家特别是儒家经学的传授和研究随之开展起来。黄老思想这种宽容性促使百家学说又再度活跃,给了儒学新的机会,使儒家思想得到了再发掘和发展,为武帝以后儒学占据统治地位打下了基础,最终董仲舒的大一统学说完成了新儒家思想的政纲化,成为新的用来维护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思想。

4 结语

黄老之学经过长期的发展融合,适应了汉初社会的需要,在汉初的七十年里成为官方的统治思想,并为汉初的社会恢复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稳定了汉朝的统治地位,使黄老政治获得巨大成功。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黄老思想渐渐不再适应汉朝统治的需要,逐渐丧失了官方统治地位,被新儒学所取代。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6.

[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2016.

[3]何宁.淮南子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8.

[4]吴起,尉缭.尉缭子[M].北京:中华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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