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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弘治年间贵州始铸币史实与制同内地历程研究

时间:2023-01-18 15:2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明代设立贵州布政使司,使得贵州成为内地一样的省级行政建置,开始了贵州制同内地的历程。而弘治年间(1488—1505)贵州布政司第一次在中央法令下开始设局开炉铸造货币,无疑是其作为省级行政区职能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研究发现,改土归流,使得府级建置的功能得到完善,为弘治始铸币时的贵州社会经济打下了基础;科举考场的开设既表明贵州儒学的兴起,同时也揭示社会经济的进步。从依照中央法令开始铸币到万历年间(1573—1620)主动向中央申请铸币,以及宝泉局的设立,见证着贵州布政司在完善自身职能的同时中也在一步步走向与内地一体化的道路。

关键词:贵州;始铸币;制同内地

中图分类号:K291/29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20-0128-03

明弘治年间(1488—1505),贵州开始铸造货币,是继永乐年间(1403—1424)贵州建省后又一重大事件,这不仅是自明初大量移民进入贵州与当地少数民族一同开发贵州的结果,同时表明贵州作为两京和十三个布政司之一,逐渐享有与其他省份一样的权利,和布政司职能的完善,体现了贵州逐渐制同内地的历程。

一、弘治年间贵州始铸币概况

(一)弘治时贵州始铸币史实及时人意见

关于弘治时贵州布政司依照中央法令开始铸造货币的情况,学界多有研究,取得部分成果,《贵州省志·金融志》中提及“贵州计议铸造铜钱,始于弘治三年(1490)”[1]13,胡致祥认为“贵州在弘治3年(1490)計议鼓铸“弘治通宝”,实际是在弘治16年(1503)开始铸造。这是贵州自秦汉以来,也是自永乐14年(1416)以来的第一次鼓铸铜钱。”[2]钱存浩在《贵州货币史话》一文中认为“贵州设置官局鼓铸“弘治通宝”,始于明弘治3年(1490)。”[3]同时其在《贵州货币发展史概述》中也提及“贵州铸造铜质圆钱,始于明代弘治年间。”[4]30其材料来源于(民国)《贵州通志·食货志》中,原文为:

明洪武二十六年定在京外铸钱例,四川岁铸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孝宗弘治三年议铸弘治通宝,云贵照四川,每岁陆续铸造。[5]327

而(民国)《贵州通志·食货志》中的这一句是引用了《续文献通考》,原文为:

先是二年九月户部请令宝源局并各省开局鼓铸弘治通宝,帝以各处开铸,未免纷扰,惟宝源局铸钱,令工部看详以闻,工部言,今民间洪武等钱具不用。陆容《菽园杂记》曰,洪武钱民间全不行,余幼时有之,今不复见一文,倘铸弘治通宝而更不行,徒费无益,乃止。至是又令议铸钱,户部乃议令两京各省照诸司职掌所载多寡之数详洪武二十六年……云南贵州视四川,每岁陆续铸造得.(zhi),准行三月”[6]

《续文献通考》中的这一段材料,不仅初步提供了贵州铸造钱币的原因是因为旧钱无法通行,出现钱荒。同时也提到了铸造钱币的样式规格,关于这一史实的记载,《明实录》中最为详细,其中摘录工科给事中张文的奏议:

铸钱之费,每岁一万,费银十两,今举天下凡铸钱钱若干万,其所自出当先计虑,而户部议处无一语及之。工部虽称听支官钱,窃观其势,终未免取之于民。……又户部言:旧未行钱地方,务欲设法举行。臣以为土货之产殊,则贸易之情异:云南专用海肥;贵州用茴香花银及盐布;江西湖广、湖广用米谷银布;山西、陕西间用毛布。自来钱法不开,骤欲变之难矣。且诸司职掌不开云、贵、湖广等处,宣德年亦止浙江等四处必有深意,臣愚谓宜先将两京样钱暂发前地试一行之,势能渐革,民知所趋而后开铸未晚也。上曰:铸钱既尝采集众议,今但照原议行之。[7]603

《明实录》的对弘治时贵州布政司铸币的记载最为详尽,关于铸币的原因首先是言官的建议,但是对于铸币的建议工部与户部都有争议,这不仅是针对贵州布政司是否铸币,而是针对当时全国是否要进行铸币本身。而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是此次铸币的法令还是得到了推行,所以贵州作为全国十三个布政司之一也根据中央的指令进行了铸币是确切无疑的。

(二)铸币依四川例的原因

“弘治通宝”从弘治三年(1490)开始铸造,一直到正德四年(1509)停止,经历19年,但是时停时铸,贵州布政司的铸造数量依四川例为准,“规定每年铸钱580余万文,但实际所铸不过十分之一”[8]202

根据“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在京外铸钱例,四川岁铸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5]327。四川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时得到铸币资格,即每年可铸币五百八十三万二千文铜钱。贵州布政司设立于永乐十二年(1414),但是直到弘治时才第一次根据中央铸币法令铸造货币,之前并没有铸币先例,所以依照成熟省份的经验固然是最为稳妥的办法。

除此之外贵州与四川之间在政治、经济上的联系也是此次贵州铸币参照四川的原因,首先政治上,最为明显的就是贵州布政司建立以前是分别隶属于四川、云南、湖广三个布政司的,弘治十二年(1499)贵州监察御史张在申请贵州独立开设科举考场时的奏议称“贵州古荒服之地,我太祖文皇帝肇造区夏,列在疆域,于时设行都司,令四川带管,各学生员应试亦依附四川。”[7]577明王朝建立后锐意经营西南,更于洪武十五年(1382)“置贵州都指挥使司,令平凉候费聚、汝南候梅思祖署都司事”[7]23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天下安擦分司为四十一道“四川三道:曰川东道,治重庆,夔州、宝宁、顺庆、潼川五府、州及贵州都司所属卫”[7]101由于地理位置的接近和政治隶属的渊源,所以弘治时贵州布政司的铸币依四川例。

其次,经济上的联系是更加不可忽视的原因,贵州本身并不具备建立省级行政区的基础,“黔之赋,不足以当江南之一小县”[9]402而贵州建省的原因也是“因云南而自此借一线之路,以通往来”[10]2虽然明王朝于永乐十二年(1414)以废黜思州、思南二宣慰司为契机设立贵州布政司,但是由于本身不具备建省条件的贵州布政司在经济上严重依赖于四川、湖广的输送。尤其是贵州布政司粮政、军需、盐政、财政等都依赖四川布政司。如《明实录·英宗实录·景泰附录》景泰二年十二月乙亥(十一)(1452/1/2)“贵州左参政胡拱辰言‘贵州各官军俸粮折布具令四川民运纳艰难,官军不得实用。乞始自明年改折银运赴为便’事下户部请移文四川布、按二司复视,其便,即准改折。从之。”[7]361而且,西南地区有过铸钱例的只有四川,其余云、贵、湖广皆是弘治时新增的。

二、从弘治始铸币到万历申请铸币

(一)弘治始铸币时贵州的社会经济基础

贵州布政司虽然建立,但却是一个被架空的行政机构,因为在人员任用上是“其布政司官属具用流官,府以下参用土官。”[7]141这一点从明代贵州大量存在的长官司就可以看出,在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以前,布政司和府能够直接控制的辖区不多,大部分还是依靠各宣慰使和长官司这样的力量来进行统治。“最初贵州地区诸府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粉饰王朝权威,虚张声势”[11]但是随着明朝对贵州的管控加强,在正统年间(1436—1449)进行过一次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黔西南的幾个州脱离了卫所的控制,直隶于布政司,大大扩展了布政司的辖地面积,同时,黔东南的几个府下也在进行着改土归流,使得府级建置的功能得到完善。

经济上的表现就是大量移民的进入,在与贵州少数民族的交往中,将内地的生产技术,经济交换方式带入贵州,如(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载:“婚姻论财问名之日,女家先宰一牛为开口钱,无牛则以钞贯及花布代之,男家或贫不能成婚,女家先以女归之,逾三五年然后索财礼焉。”[12]66在少数民族的生活中,明代的制钱已经进入了他们的生活并且成为生活中的一部分。同时在交流中当地少数民族还接受了汉族移民带来的新农业产品,《贵州省志·民族志》云:

弘治以来,蜀中兵慌,流移入境,而土著大姓将各空闲土地招佃安插,据其为业,或以一家跨有百里之地者。流移之人,亲戚相招,缰属而至,日积月累,有来无去。因地产棉花,种之获利。土人且效其所为,弃菽粟而艺棉[13]367

而各地设置的卫所,则成了当地的贸易集市,(弘治)《贵州图经新志》载:

旧志郡人多中州之迁谪,故居处服食器用咸尚朴实,间有奢靡者,群皆笑之,亦习俗之……新志郡内夷汉杂处,其贸易以十二支所肖为该市名,如子则曰鼠场,丑日则曰牛场之类。及期,各负货聚场贸易,立场主以禁争夺,其负郭者,旧有卯、申二场,弘治已末,今巡镇大臣以军民生理踈阔,增子寅午戌四场,并前为六场,人甚便之。[12]10

(二)万历时贵州布政司职能的进一步完善

到了万历年间(1573—1620),经过两百多年的开发,贵州布政司的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大部分的府不仅能够稳定辖区内的统治秩序,还能向周边的“生界”进行开辟,如“贵阳府能稳步推进,将境内的“生界”次第开辟。到明末时,已经基本弥合了“生界”与内地的分野。都匀府也能够在明代后期政治腐败、卫所屯军士气涣散的情况下,还能开辟夭漂、者亚、答干等三处“生界”。”[14]可以看出明代对贵州的经营已经较明初已经取得很大的进步。

而贵州布政司职能的完善中最为重要的莫过于贵州能够独立的开设科举考场了,明代贵州的科举,考生时而附籍四川,时而附籍湖广,时而附籍云南,其中以附籍云南的时间最多。贵州布政司最早申请独立开设考场的记载,见于《明实录》的是弘治十二年七月丁丑(1499.8.25),时贵州监察御史张淳言:

窃见贵州校至二十四处,生徒至四十余人,前科副云南乡试者逾四百之上,具每科中经魁并前例者往往有之。科场之费,则镇远、永宁二处商税银,岁至一千三百余两,脏罚等项又可二千五百余两,用之有余。况本城内有公馆一座,地势轩弊(敝)少加葺补,堪作试院,请自开科为便。[7]577

此后弘治十二年八月戊子(1499.9.5)镇守贵州总兵官东宁伯焦俊又奏“贵州人才渐盛,请自开乡试取士,不必附于云南”[7]578此次申请开科自然是以失败告终,直到嘉靖十四年(1535)才“因请二省解额,命云南四十名,贵州二十五名,各自设科”[7]746,贵州布政司终于能够自己开始考场,意味着它与内地省份的区别越来越小。科举考场的开设对贵州来说,政治上其与内地省份一样具有同样的职能,经济上表明贵州经过明初的开发取得巨大进步,能够独自负担科举的费用,文化上说明贵州儒学的兴起,同时也揭示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进步,才能支撑得起文化的发展。

铸币机构宝泉局的设置又是贵州布政司在机构设置完善方面取得的又一进步,明代的铸币机构,中央及两京(北京、南京)叫宝源局,隶属于工部。地方各省叫叫宝泉局,隶属于右布政司。宝泉局是贵州布政司行使铸币职能的执行机构,关于贵州布政司下宝泉局的铸币次数,《贵州钱币资料》上的统计一共是三次,分别是“弘治十六年铸弘治通宝,十八年题准每文重一钱二分”和“万历。贵州巡抚毕三才请行布政司铸钱济用,户部议准依式鼓铸”还有“崇祯元年铸崇祯通宝”[4]106证明贵州布政司下的宝泉局自弘治后就有存在,这反映了贵州布政司机构的逐渐完善。

三、结语

贵州自洪武十五年(1382)设立贵州都指挥使司,永乐十二年(1414)设立贵州布政使司,永乐十五年(1417)设立提刑按擦使司后,与内地省份一样进行着三司分立。但是贵州的建置是一个缓慢推进的过程,其与内地的差异一方面表现在布政司辖区内存在着大量不受控制的少数民族势力,另一方面也在于布政司作为一个与内地省份一样的省级行政区,其机构职能的不完整也是与内地的一大差异。弘治时贵州布政司开始设局开炉铸造货币,无疑是其完善职能的一大步,而得益于同时期贵州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贵州布政司的铸币职能得到很好的保留,铸币职能的行使体现了布政司职能的完善,同时也揭示了贵州布政司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也在逐渐与内地趋于一同。

参考文献:

[1]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金融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8.

[2]胡致祥.贵州古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货币流通[J].贵州民族研究,1987(4).

[3]钱存浩.贵州货币史话[J].银行与经济,2003(11).

[4]贵州钱币资料编写组.贵州钱币资料[M].贵阳:贵阳黔灵印刷厂,1984.

[5](民国)刘显世,谷正论修.(民国)任可澄,杨恩元纂.贵州通志·食货志[M].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印本.

[6](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十一:钱币考[M].钦定四库全书.

[7]贵州民族研究所.明实录·贵州资料辑录[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3.

[8]李振纲,史继忠,范同寿.贵州六百年经济史[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

[9](明)郭子章.(万历)黔记·卷十九:贡赋志上[M].万历三十六年(1608)刻本.一九六六年贵州省图书馆复制油印本.

[10]郭子章.黔记·卷十三:止榷志[M]//闫平凡.明代贵州驿道资料钩沉.贵阳:贵州大学出版社,2015.

[11]胡振.明代贵州军事地理研究(1368-1644)[D].安徽大学,2018.

[12](明)沈庠.(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卷之六:石阡府·风俗[M].弘治刻本十七卷.贵州省图书馆影写嗮印本.

[13]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贵州省志·民族志上[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

[14]罗康智,王继红.明史·贵州地理志考释[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

作者简介:王星潜(1993—),男,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社会史。

陈秋沛(1994—),男,汉族,单位为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研究方向为中国社会史。

(责任编辑:董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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