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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县级农村地区推行药品分类管理的难点与对策

时间:2023-01-03 1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图分类号】R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6-0670-02

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用的管理模式,我们国家自1999年开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章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现已历经14个年头,应该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与国际先进的、正规的、规范的管理还相差甚远,要真正实现规范的药品分类管理还要走很漫长的路。现结合我们农村地区实际情况谈一下我们的粗浅看法。

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存在的问题

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现状令人担忧,其表现:一是县级的药店都在销售处方药,还没有把销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药店分开;二是国家主管部门并没有制定出销售处方药和非处方药药店的详细标准与法规;三是多数药店没有配备现场咨询的执业药师,即使配备了也不是从事药品咨询工作,多数是进行处方药销售登记或帮顾客查查品名、价格;四是国家政策明令规定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多数药店并不凭处方照常销售;五是配备的药师有的素质不高,对药品副作用、配伍禁忌、药学动力学、体内代谢过程、对症治疗、不良反应、特殊用法、用量等等都不甚了解、不能正确指导患者合理用药。六是大多数的药店根本就不重视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的现象相当严重。上述种种表现说明推行药品分类管理虽然取得一些成绩,而做表面文章的现象还很严重,在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滥用、减少药品不良反映、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

推行药品分类管理的难点

难点一,医疗体制改革滞后,不真正实行医药分开的制度,解决医院处方流向药店的问题,就解决不了药品分类管理的问题。过去相当长时间医院药品的差价收入已经是医院重要收入,是医院改善医疗设施、增加医护人员收入的最主要的来源之一,近年稍有改善医院由于增加高档医疗设备、增加辅助检查项目、按照国家手术收费目录增加手术收费,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药品收费占据医院收入高比重现象,但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医院不把门诊处方流向社会药店,社会药店怎么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呢?而且,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医院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虽然以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但不能否认以创收为目标之一,医疗费、药费虽较前几年有所下降,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增加,医患之间矛盾有所缓解,但医药收费偏高这还是不争的事实,国家如不痛下决心实施医疗体制改革,在所有医院彻底实行医药分开的政策,医院这种以药养医的现象不可能从根本上彻底该改观。

难点二,老百姓“大病到医院,小病到药店”的习惯根深蒂固,短时间改变不了老百姓的这种习惯,这给零售药店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特别是到医院看病费用极高,药价比药店要贵上30%--100%,老百姓有一般疾病就不愿到医院,而到药店买药自疗,即便宜又方便,硬性规定不让药店销售处方药那是不可能的。违背老百姓意愿的政策法规恐怕很难行得通。

难点三,截至2009年,我国医疗机构共有药师34.5万名,零售药店及企业药师4.03万名。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万人拥有药师3名,尚未达到全球平均水平。这是记者从10月23日在京召开的第二届中国药师大会上获得的信息。与会专家指出,药师不仅是公众用药服务的提供者,也应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参与者。为实现上述目标,我国药师数量、能力等尚需提高。据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长张文周介绍,根据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153个国家的统计显示,全球药师人口密度平均为4名/万人,发达国家平均为10名/万人,我国仅为3名/万人。在医师与药师比例的对比中,全球平均数据是10.29,发达国家是10.32,而我国仅为10.09。同时,我国药师素质不高问题突出。有研究显示,在我国医疗机构药师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3.3%;执业药师中,本科以上学历也不足40%。[1]执业药师的数量少,不适应药店配备的需要。但这个数量满足不了全国几十万家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配备药师的需要,何况他们多数分布在医院和药厂。县级及农村的药店药师更少。

难点四,医院领导、药店经理人对药品分类管理的深远意义并不清楚或清楚不愿为之,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的现象。所以,虽然国家规定了按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可多数药店并没有真正执行,没有处方照样销售处方药。国家要求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医院就是不把处方交给患者去药店买药,有些医院出台各种规章制度,对将处方交给患者到外面购药的医生进行严厉的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严重时影响评选先进、职称晋升等等。对那些差价高的品种,医院设置密码或代码,只能在医院买。这种现象在某些医院曾经长期存在。

难点五,我国经济虽然大踏步地发展了,但普通人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特别是城乡差别还相当大,广大农村还相当落后,县级不发达地区和外地开放地区相比差别还相当大,用药水平、用药费用大不相同,一个政策的实施要兼顾这么多国情是很难的,要强行推行会引发许多矛盾。

推行药品分类管理的措施

推行药品分类管理是有利于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维护健康的大好事,也是长久之计,存在的问题总要解决的,但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政府的决心和符合国情的政策法规,如果没有政府的决心和正确的政策,什么也无从谈起。

一是政府必须下决心进行医疗体制的真正改革,逐步确立适合相对不发达农村地区医药分家的管理模式。这项改革有诸多难度,比如医院依靠药费创收问题、医院体制问题、医院布局不合理问题、医院收费过高问题、广大群众看病难问题,特别是医疗保险不到位问题等,直接制约医疗体制改革。但是,不解决这个问题,药品分类管理就不可能到位。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公有医疗单位的投入,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商业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加快医院体制改革,保持部分医院的公有制性质,让许多中小医院转变所有制进入市场,并合理布点与定点药店相对应,便于人民群众就近看病买药。

二是政府必须制定符合国情的、现实的、稳步推进的医药政策法规,包括药品分类管理的法规。“拔苗助长”是不行的,急不得,慢不得,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制定政策,不能急于照搬或学西方的东西。如是否应当制定销售处方药的药店标准,并上升为法规,达不到标准就不许销售处方药,与之相对应政府必须制定法规解决与真正落实医药分家,医院门诊药局与医院外药店同药同价,患者凭门诊处方,既可以在医院内药房买药,也可以持处方到处方药药店买药,尽最大努力尊重患者,方便患者才能实现,否则,处方药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又是一句空话。

三是,政府必须出台相应措施,对药店的经理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约束,要求他们必须执行国家的规定,同时也要加强执法的力度。推行一个新的政策与措施可能要损害一些人的利益,只要对广大人民群众有利就应该坚持下去。

四是认真落实药师法,给药师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相应的社会责任,并且应把对药师的管理从政府职能部门分离出来,由药师协会承担,政府必须尊重协会的权利,政府部门可以实行监督,防止舞弊现象发生。特别是要培养有真才实学的药师。没有执业药师就不准开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必须成为一条法律。

五是加强对公众的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药品的特殊性,知道药品分类管理与他们的切身利害关系,知道如何自我保护,积极支持药品分类管理法规的实施。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政府的决心,解决问题的要点是实事求是,符合国情,逐步推进,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制定符合国情的政策法规,这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医院、医生、药店经理人以及患者的共同努力、理解与支持。

参考文献:

[1] 健康报,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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